教师综合素养提升培训报到通知(2021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)
作者: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 时间:2021-11-19
各位学员:
根据《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(试行)》(浙教师〔2010〕175号)、《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浙教师〔2014〕41号)、《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浙教师〔2016〕71号)等文件精神和培训项目申报结果,台州学院将于2021年11月举办“省市教师综合素养提升”培训。为方便您顺利报到并按时参加培训,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报到及培训时间、地点
报到时间:2021年12月1日(星期三)上午9:00至11:30。
培训时间:2021年12月1日—12月5日(12月1日下午13:30开始上课)
报到地点:顾里快捷酒店(临海市东方大道605号,台州学院临海城东校区西大门内)。
乘车路线:
(1)高铁临海站:乘218路公交车到绿化路口下车;或出租车到学院西大门约40元。
高铁临海南站:乘“临海南站专线”到“花北站”,换乘202路到台州学院西大门下车;或出租车到学院西大门约40元。
(2)客运中心临海站(新客站):乘218路公交车到绿化路口下车;或出租车到学院西大门约15元。
(3)客运中心临海花北站:乘坐202路到台州学院西大门下车;或出租车到学院西大门约15元。
上课地点:台州学院临海城东校区8号教学楼三楼8304教室。
二、培训内容及考核
培训内容包括教学项目申报、教学资源建设、教学论文发表、教学经验交流、教学奖项获取等模块。培训期间,学员应认真记录学习笔记,及时总结反思,完成课堂实践作业。
培训过程严格遵照省质量监控管理平台开展学员考勤管理。培训期间一般不准请假,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,将按8学分/天的标准在省培管理平台中扣除相应学分。缺课时间超过五分之一的,或未按要求递交规定作业的,或在参训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,成绩均判定不合格、不予结业、不记学分。
三、培训费
培训费1800元(含住宿费;如住宿自行安排,则1520元)。缴费方式:扫码支付或刷卡。
四、联系人
姚老师 陈老师
请各位学员知悉本通知后,按时参加培训。
台州学院 大数据学院
2021.11.18